诉讼离婚中要接受法院调解吗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都会问一句同意调解吗?
不过大家别误会,调解不是让你们和好,因为会有当事人觉得这是法官让当事人和好,不离婚了,所以很多人都拒绝了。
但调解,有调好也有调解离婚的。
就跟我们律师谈判一样,有谈和的也有谈离的。
而调解离婚往往是诉讼离婚的最佳途径。
毕竟能不花长时间去离婚,我们就尽量避免。
因为大家都知道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离,就要等6个月第二次起诉,或者第一次起诉不判离之后再分居一年,第二次起诉法院要判离,太耗费时间和精力。
所以,在我们办理的很多离婚案件里面,有很多案子我都是调解结案的,因为我知道我的当事人是真的很想要快点离婚,同时越到后期,双方的矛盾可能更容易被激化。
万一对方为了争一口气将案件拖入二审、再审,那真是耗时耗力。
那这个难道不就跟协议离婚一样了吗?
其实还是不同的,先不谈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就协商这块来说,一个是两个人不停地纠结来纠结去,不愿意退步,另一个毕竟有第三方介入,可以沟通的空间会多一些。
并且一旦调解结案,法院就会出具调解书,这个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效力的。
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在调解离婚时,大家应该注意哪几点?
1、尽量配合
调解时不要着重倒婚姻的苦水,不断倾诉这种,而是要简单直接地和法官讲清楚自己的诉求,以及不能放弃的部分!
如果有些话不方便对方听到,可以要求私下跟法官表达。
甚至在案件庭审过程中,你觉得你的案子可以调节的也可以主动跟法官要求再进行一次调解。
如果法官的工作比较繁忙,调解工作做的比较粗糙,而你觉得你们的案件其实还是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也可以主动跟法官要求再进行一次调解。
但一定要记住,坚持自己要得到的,如果涉及到核心利益,比如房产、抚养权等,没必要为了调解而牺牲太多。
2、涉及到财产、抚养费、探视权等等,一定要约定很细致!
例如分割的财产怎么给付、抚养权怎么给,什么时候给,如果不给违约金怎么给。
再就是探视权就是什么时候看,看几次,探视方式,哪一天几点钟哪一方将孩子接走,哪一天另一方将孩子接回。
因为探望权案件的执行非常困难,如果能在调解书中写的具体一点,也就更方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3、如果调解离婚时,不想请律师,也可以带一个比较冷静的好友或者亲属,在必要时候提醒自己保持理智。
那什么样的案子,我们认为是可以进行调解离婚的呢?
1、当事人分歧情况不多的
这个分歧包括哪些方面呢?
比如说双方财产不多,只是说在某个地方自己没有谈清楚,例如抚养费金额这种,那么其实这种情况下调解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
2、判决很难写的
例如牵涉面广、财产权属不明、名目繁多、抚养权难判定、举证难的。
3、容易激化矛盾的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其实出现得不在少数,我们印象很深的一次就是当时是到上海开的庭,当时前前后后其实和对方当事人沟通过很多次的,经过几次开庭下来之后呢,我们就发现当事人过于情绪化,并且脾气不好,甚至有一次还跑到我们车上准备把我们当事人拉下车,好在当时没有发生什么。
那么面对这类当事人,我会更倾向于花时间和精力去调解,防止出现事故。
而且除了这个问题之外,就是怕对方再拖下去,这样会拉长我们的离婚时长,那对我们当事人会是不利的。
那除此之外,如果你觉得你的情况不属于上面的几种,但又不想拖很久,想要调解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做?
1、前期准备,首先就是围绕自己的主张去准备相关证据,了解清楚哪些证据更有效。
2、与法官表示自己想要调解的意愿。因为一般都是使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也就是法官单独跟原告、单独跟被告交谈,为其分析利弊,引导双方达成调解。
所以可以放心去表达。
3、保持稳定情绪,切记情绪化,在保住自己底线的情况下,为自己争取多一点的利益,在不那么重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舍弃部分东西。
4、切记不要和对方吵起来,有时候在庭审上吵起来,那对方可能就会拒绝调解,当下为了争那一口气没必要,还会拉长时间,所以在调解的时候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至少要维持表面的和气,必要的时候可以打感情牌,或者适当满足对方的面子和虚荣心。
之前也有个案子就是,对方是在外面做生意,是比较注重面子的,当时他不愿意给我们当事人财产,那其实当下就是利用这个点,去和他沟通,免得离婚还闹得这么难看,对他名声也不好,这个案子最后也是和平结案,也分到了财产。
所以如果可以,记得利用好。
那以上就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可以去做或者可以去利用的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但是因为每一个离婚案件都有它的独特性,而当事人也都性格不一,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