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官司如何打赢?
1、写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遗产的各项清单和凭证、报警回执、居委会调解记录、证明原告多分或对方少分遗产的证据;
3、确定起诉法院;
4、交完起诉材料,等待开庭。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一审结束。如不服一审判决,在15日内提出上诉。
确定起诉法院。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打遗产继承官司时,需要书写起诉状递交给法院,立遗嘱人在受胁迫和欺骗的行为下,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中遗嘱人对于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力无效。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