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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隐匿的财产如何用身份证查到(调查对方隐匿财产)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2 15:08:06
The Beginning

最近收到一位秦女士的咨询:“信律师您好!我和老公在海淀区有套价值500万的房子,我想离婚,于是跟他说把这套房分了,却被他拒绝了!他是开公司的,那天他拿出3张借条说,做生意欠了几百万,已经把房子拍卖抵债了!这该怎么办?”我问道:“您好,大致情况了解了,请问借条上载明的借款时间是?”“都是最近一年借的,我一直在家带孩子,不大了解他公司的经营状况。

但是我总感觉不对劲儿,为啥他当初借钱时一句话都没提过?”“像您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你老公想通过伪造共同债务,达到减损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后来经过沟通、取证得知,秦女士老公在外地还偷偷买了两套房产,并转给他母亲100多万。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在婚姻中对方转移、隐匿财产通常有哪些套路?又该如何应对、防范?

1、对方可能采取哪些方式转移、隐匿财产?

(一)伪造债务这是最容易发生的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一般就是私自和他人签借款合同,制作虚假的借条等,这些所谓的债务需要法院判决来确认,对于无缘无故出现的借款要万分注意了。

(二)“暗度陈仓”将储蓄、工资等取出,另存于某个外地银行账户中,在离婚时,把空的银行卡交到法院,说其他的钱都用在家庭生活开支上了。

(三)转移资产将存款以现金的形式取出,存到别的银行或者以别人的名义存到银行;或者先用别人的名义买房,离婚之后再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四)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毁坏,他得不到,也不给你留下。

(五)低价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与第三人串通,把汽车或者房屋低价卖给第三人,然后告诉你,只卖了这么些钱。

(六)买股票、基金等理财类产品、购买公司股权等买股票,等离婚后把股票抛售,套取现金。

用他人名义入股,自己成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等离婚之后再套现。

2、如何查到对方转移、隐匿的财产?

(一)不动产如果你知道准确的房产地址,本人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确认该房产是否登记在对方名下,是否属于对方隐匿的财产。

但上述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比较少见,我们通常不会知道该房产的具体地址,只是笼统地知道房子在哪个城市,这时该怎么办呢?诉讼离婚中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通过法院向房管局查明对方名下的房产有哪些。

(二)银行卡账号在离婚案件中,想要分割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至少要知道对方具体的银行卡账号,才能申请法院调取该账户的交易明细,否则法院是无法处理的。

但不少当事人在闹离婚时才开始收集对方的银行卡账号信息,这很容易被对方拒绝!这时该怎么办呢?只需要1张身份证外加5个方案就能搞定!方案一:查询自己账户的交易明细为什么查对方账号查到自己头上来了?你和老公这么多年从来没互相转过账吗?只要有转账行为,就会在交易明细中留下记录。

这时只需到银行,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自己名下账户的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就能看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方案二:查询对方账户的交易明细有时候,我们只掌握了对方一个银行的账号,在法院立案成功后,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对方该账户中的交易明细。

现实中,对方更容易将A卡的钱导到B卡,在转账时就会留下尾巴,这时我们再调查B卡的交易明细,依此类推,就可以顺藤摸瓜查出对方所有银行卡号。

方案三:申请律师调查令,直接去对方单位查询工资卡银行账号如果对方是在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我们可以在法院成功立案后,向法院其申请律师调查令,让律师直接到对方单位调取其工资账号,再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工资账户的交易明细,找到对方隐匿的其他账号。

方案四:留意家里的刷卡小票,银行存单搜集证据不要放过任何微小的细节,一个关键的细节甚至会决定案件的走向。

夫妻一起生活期间,可能会遗留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仔细寻找,就有可能找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方案五:悄悄记下对方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账号对方携带的钱包里通常会放常用的银行卡,在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时,你们仍住在同一屋檐下,趁着对方睡着或洗澡时,就可以将对方的银行卡账号记录下来。

(三)理财证券随着人们理财意识越来越强,对方一般不会把大额资金放在银行账户,一般会用来炒股、购买基金等。

但是证券的查询要比较困难,因为在银行的交易明细中并不会显示银行理财的内容,可以试着从两个方面进行收集:方案一:通过手机中的证券软件查询互联网时代,大部分的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操作交易,方便快捷。

手机操作需要下载一个证券公司的APP,登陆时不知道密码没关系,但账号会被保留下来,注意摘抄这个账号作为证据使用。

此外在家中找找有没有对方开户留下的单据或者证券账户卡,这些资料都会留下账户信息。

方案二:通过对方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查询证券账号这个方案的关键在于查询证券账号绑定的银行账号。

我们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后,可申请查询该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找到对方的证券账号。

当然有些银行的交易明细不会显示具体的证券账号,但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线索,要求对方提供该证券账户中的交易明细以及持有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股权公司股权问题在婚姻案件中相对比较复杂。

目前可试着借助企查查等APP,输入对方姓名,即可检索到对方在全国范围内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

但这个结果只能作为参考,因为存在同名同姓的问题,可以先把检索出的公司名称记录下来,法院成功立案后,可以凭借法院调查令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调取信息,进一步核实对方是否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这项规定,想让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对方婚内的具体财产情况,所以不管费多大力气查到对方隐匿的财产总是值得的。

当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时,需要考虑三步:第一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婚内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在取证方面就是一大难点,尤其是当对方通过购买证券股票以及公司股权进行转移财产时,这种证据是非常难获得的,但往往这部分资产价值额度非常高。

所以最好在刚发现苗头时就咨询律师,将损失降至最小。

第二步:诉诸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收集到线索后,可以诉诸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诉讼前保全或者诉讼中保全。

建议详细列好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单,对于大宗资产,最好注明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谁的名字。

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法院会冻结、查封、扣押对方掌握的财产,防止其恶意转移财产。

第三步:离婚后仍可以分割对方转移、隐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曾在婚内转移财产,可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请求再次分割的时间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漏分婚内共同财产的次日开始计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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