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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谁出?(过户费是买卖双方都出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7 2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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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谁出?

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是由买方来承担的。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届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是什么?

1、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三、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如果现在如果购买二手房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而这中间也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方面的问题。通常情况之下涉及到过户费用的话,应当是由买方来承担对吧,还有就是相关的契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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