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申请政府律师回避怎么申请?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回避的申请。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而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三、申请回避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申请回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申请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回避的条件包括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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