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造成损失才算诈骗罪吗?
并不是造成损失才算诈骗罪,合同诈骗并不需要一方受损失,另一方受益才可以进行定罪处罚。只要具有合同诈骗行为的,人民法院有权行使审判权进行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防范的方法是什么?
(一)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
(二)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并且骗取他人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将会构成《刑法》第224条当中所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将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进行惩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实际上并不要求对方一定要因此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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