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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公司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15 05:11:15
The Beginning

一、主动离职公司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一般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进行补偿,如果涉及到用人单位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特色制度,是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典型体现。对其性质,学界有三种学说——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

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离职手续的办理以及工资的发放等问题的,其实经济补偿金不是每一个离职的劳动者都有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但是劳动者却主动辞职,或者劳动者本身存在过错,都没有经济补偿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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