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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与持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危险犯和行为犯的区别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15 07:36:42
The Beginning

一、危险犯与持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两种犯罪形态的既遂标志不同一般认为,继续犯(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 犯罪。非法拘禁罪被认为是典型的继续犯,即行为人从着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到恢 复他人人身自由为止,其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中。

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如何认定犯罪的继续状态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在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继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个权益,触犯的是一个罪名,是实质意义上的一罪。

继续犯具有如下特征: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

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在我国的刑事犯罪行为的行为人的形态的规定中,此时是可以划分为多种犯罪形态的,比如说危险犯和行为犯,持续犯和连续犯等,这些犯罪形态都准确的表达了犯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在认定犯罪的时候要加以考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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