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标局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后,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4、商标局作出裁决
二、注册商标宣告无效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三、注册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商标注册之日,也就是商标局将申请的商标按地区、商标注册人名称和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分别登入《商标注册簿》(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则分别登入《集体商标注册簿》和《证明商标注册簿》)、卡片和档案,同时刊登《商标公告》的日期。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从商标注册日起开始计算,至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最后一月无相应日,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当事人首先进行申请,申请之后审核通过最终进行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委托书,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注册商标保护期限一般是十年的时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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