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是什么?
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是需要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关来进行查档补办。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二、死亡证明如何办理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相关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三、死亡证明办理凭证规定是什么?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相关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在当代的社会,死亡证明丢失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按照法定的流程来完成补办的手续的,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还有就是火化证件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查档补办。当然了,如果说是发现来历不明的人员死亡的,户籍部门,应当是和有关部门联系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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