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0-50元/平方米,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定额标准,其中苏北地区为30元/平方米,苏中地区为40元/平方米,苏南地区为50元/平方米。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江苏有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13个地级市)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由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的10%,另90%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委托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近年来,江苏省通过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等措施,有效保护了耕地,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然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显示,虽然我省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但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没变,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占补平衡任务艰巨,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以更加扎实的措施保护好耕地,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各地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把耕地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建立落实耕地保护的考核评价、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层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守耕地红线。
各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的主管责任人,必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确保耕地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部门是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各自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7127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
因此江苏的工业用比他土地使用税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各个地区来决定的,对比下来看,在苏中地区它的费用比较低,40元1㎡,因为苏北地区相较会更加经济落后一点,所以它的费用会更加低是在30元左右,但如果是在苏南地区比较发达的地方,它的亿平方米是高达5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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