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三)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给被侵权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商标侵权的情节判定赔偿标准,由法院判定的赔偿标准一般不超过500万。
二、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十分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商标权的,任何实施侵害商标权的行为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请求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一般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商标权侵权赔偿的数额也是要按照法定的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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