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伪劣种子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此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三、生产伪劣种子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伪劣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使生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的,判处3年以上7年之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之上2倍之下罚金;使的生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生产伪劣种子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在我国,构成生产伪劣种子罪的情况下,主要是根据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确定量刑标准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伪劣的种子使农业生产遭受的损失特别重大,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对构成此罪的嫌疑人,还可以按照销售金额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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