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贡献较大方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1、离婚双方协商确定让一方多分财产;
2、分割财产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那么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或是取得所有财产;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利益的原则,被照顾一方也可以多分财产。
因此,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外,一方一般很难要求多分财产。不过,实践中请求法院做财产分割时,将会结合多个因素考虑,而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负担了较重的家人抚养义务的,那么即可以作为多分财产的考虑因素。
二、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家庭贡献较大的一方离婚,可以适当多分财产,夫妻俩办离婚分割财产需要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的需要,对婚内共同财产需要均等分割,最好是一人一半。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