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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反诉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赔偿反诉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29 07:40:21
The Beginning

一、离婚赔偿反诉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赔偿反诉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夫妻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综上所述,提起反诉的时间只能发生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另外,被告要求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就这一点被告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被告方有重大过错的,具体能支付多少赔偿金也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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