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1、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三、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所以在网络发达的现实生活中,需要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对于那些传播不良音像制品的当事人,需要根据其造成的后果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成年人来讲要分清自己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坚决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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