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明知犯罪而为之的心理。对于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司法机关已向被执行人发放了通知书,被执行人已丧失了部分处分权,这是已为被执行人明知的,但仍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的手段处分巳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2、使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1)隐藏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3)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4)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四、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的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事实上,任何犯罪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以上4方面构成要件的才能定罪量刑,构成要件也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以哪个罪名定罪,虽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样的,但是犯罪行为不同,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也不能一概而论,像有些犯罪行为在主观方面就只能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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