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更名后还侵权吗?
是侵权行为,被认定商标侵权,企业变更商标是必须的,至于侵权对别的企业造成的损失自然要赔偿。注册商标的侵权赔偿是可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如果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的,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合理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怎么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
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
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侵权商标更名之后依然是侵权的行为,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之前,要明确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要搜集对方侵权的证据,需要有侵权的行为存在,还要有损害的后果发生,这两者之间要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除此之外,侵权者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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