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聘用合同能毁约吗?
法律规定聘用合同不能毁约。签了聘任合同一般是不可以单方毁约的。
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辞职权利有一定限制和禁止,但事业单位限制工作人员辞职权利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百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 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3、事业单位则度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 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4、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知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5、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道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 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是有区别的,首先从适用的范围还有就是法律性这方面都是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不管怎么样,在聘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严格按照聘用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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