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对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新《刑法》对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这里的武装部队的公文,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的用于公务活动的公函、通告、命令等文件。武装部队的证件,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签发的用于证明单位和人员的身份、资历、授权、许可、权属等事项的各类凭证和依据。武装部队的印章,是指武装部队使用的单位公章、各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及用于公务的个人印章。
二、怎么认定他人是否犯了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3、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该罪。
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制作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公文、证件、印章。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任何公民、单位都不得实施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常见的变造行为包括涂改、擦消原来有效的武装部队印章。若是实施了此种行为,可能涉嫌犯变造武装部队印章。罪名成立之后,实施了伪造行为的人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由法院审理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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