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农村使用地笼捕鱼违法吗?
违法。使用地笼捕鱼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会被相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地笼属于禁渔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间,使用地笼违法捕鱼,会被没收渔具,同时还会处以五万以下的罚款。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二、非法捕鱼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吗?
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项罪名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场所等划定的一定区域,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
禁用工具指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关于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网捕鱼等等。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为首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经常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捞重点保护的重要或名贵的水生动物的;以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产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抗拒渔政管理,行凶殴打渔政管理人员的等。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使用地笼捕鱼是违法行为,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重量在500公斤以上,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可以认定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刑事案件,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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