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期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有哪些?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纠纷,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买家都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如果要求退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违法的方式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自身也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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