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合同纠纷案被告不到庭能判吗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一审未到场的,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判决,而是向被告人发出传票,如果经传票不出庭的,有必要时会拘传,如果不拘传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个人合伙纠纷法律适用是什么
1、自然人之间在合伙合同中约定一方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回报的,如何确定其法律关系性质。
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自然人之间约定共同承担风险的,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自然人之间约定一方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回报的,一般应认定为借款法律关系,但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共同承担风险的合意,变更了合同约定的,仍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
2、自然人之间在合同中既约定共负盈亏,又约定一方自愿退出时其他当事人退还其出资及相应利息的,应如何认定其法律关系性质。
当事人共负盈亏的约定与一方自愿退出时其他当事人退还其出资及相应利息的约定相互矛盾,应视为约定不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实际共负盈亏的,则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否则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当事人协商明确其法律关系性质。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按借款法律关系处理。
3、合伙合同约定合伙各方以共同借用第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实施合伙事务的,是否影响合伙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产生之后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只要法院通知了开庭就需要双方及时的到庭审理,如果被告选择不出庭就可以按缺席的方式判决,如果是属于原告不到庭的,那么就可以撤销案件,所以,只有到庭审理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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