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户口买房子后怎么转?
直接带上转户口的申报材料,到公安机关去办理即可。
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受理,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公安机关确定)。其中属同一市(指市区或县级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微机信息卡);
3、直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4、夫妻随迁需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
5、女性年满18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本人申请;
7、现居住地居委会居住情况证明。
某些省份省内居民在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只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在线开具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公安信息系统内部流转,不再交给申请人。这就意味着,申请人不用在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之间两头跑,只要在迁入地一次办理手续就能实现户口迁移,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和往返两个城市的费用。
二、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吗?
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的。其流程是:
1、购房者先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自己的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的原件还给公司。
2、购房者到现在集体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提交相关的一些证件办理一下手续。
3、带上土地证去当地派出所,写一份入户申请。
4、业主带上两证、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省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盖章的入户申请原件到所在区的政务办理审核。
5、业主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3张1寸登记照和政务退还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办理手续。
转户口通常都是到户口登记地或者是公安机关去进行办理的,如果是原来集体的户口,想要转成个人的户口,那么可以带上自己的已经购买房子的房产证和自己的身份证等等相关证件,然后到这两个机关去提交资料说明情况,然后等待机关工作人员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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