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只要定罪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口供不是必须的。在刑事案件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或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原植物种子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处罚标准核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数量有关,如果数量特别多,很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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