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中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严重后果。
二、涉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讯问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虽然属于过失犯罪,也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这样做给军队造成的后果特别的严重,是有可能被判处5~10年不等有期徒刑的。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嫌疑人如果主动认罪认罚,法院应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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