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承包土地的时候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这个承包行为是否有效需要看双方是否履行了双方的义务,在《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如果想要进行承包事宜时应当就承包事项签订一份书面的承包合同,但是这并不是说就承包土地时必须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只要双方采用一些,采用其他形式来履行双方的主要义务这样的承包行为都是有效的。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
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
发包方,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包方,可以是村民小组、专业组、农户户主等。
2、标的和数量。
指承包土 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用途等级等。
3、承包期限。
4、双方 权利义务:包括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应当缴付的承包金、提留款、统筹款,应当完成的国家农产品定购 任务以及应当提供的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等。
5、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减产、减收或者绝产、绝收时的处理办法。
7、违约责任。
在合同中应 明确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其他注意事项。
如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承包的权利,在承包人承包的时候,一般需要和土地发包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是没有签订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行为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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