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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31 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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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诋毁商业信誉罪。一般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诋毁企业商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受害企业可以去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办事实清楚,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之后就是法院审理程序。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诋毁商业信誉犯罪主观特征是什么?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商誉、扰乱竞争秩序的结果,仍追求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应当包括认识到自己是在捏造事实,或者认识到自己所散布的信息是不真实的,有损他人商誉。

2、行为人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学者认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方面包括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商誉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观方面应限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损害他人商誉的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均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一般而言,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动机在于降低他人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战胜竞争对手获得经济利益。但也不排除行为人具有嫉妒、泄愤报复、非法牟利等其他动机,特定的动机不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必要构成条件,不影响定罪。

在市场竞争中,一定要公平竞争、平等竞争,各个竞争主体之间不得使用一些违法的手段来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获得市场的交易机会,比如说通过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破坏他人的名声等,如果是实施了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的行为,在严重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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