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未成年是指多少岁以下?
侵犯未成年是指18周岁以下,满十八周岁的,属于成年人。
《民法典》
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生命健康权。
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
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
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
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
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
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
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
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
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综上,只要低于18周岁就可以被认定成未成年人。不过,如果满16周岁的自然人靠个人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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