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对于房屋权利人针对房屋强拆的报警应予以受案,制作受案登记表,经过调查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告知报案人。强拆行政行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是支付国家赔偿,当然只有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会受到此处罚。
1、强拆之前
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 法院的支持。
如果房屋真的被强拆,那就会成为一堆废墟,屋内屋外环境、室内装修、布置等都无法还原,那后期如果 申请赔偿,就无法举证。因此,如果房屋可能遭遇强拆,被拆迁人最好能提前对屋内屋外环境进行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好。此外,为了方便后期维权,被拆迁人最好也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这样万一真的发生强拆,后期在维权时能作为申请赔偿的依据。
2、强拆之时
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并保留好报警的电话记录。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但是否报警、警方是否作为对我们后期维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强拆主体、时间的重要依据。即使警察不出警,后期也能起诉其不作为。因此强拆来临时, 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当事人千万不可忽视! 此外,如果拆迁队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强拆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3、强拆之后
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 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强拆要以合法的方式处理,先打电话报警,在通过录像,照相等方式保留自己房屋的相关证据,以便在之后的行政诉讼中做到有据可依。然后在行政诉讼上申请国家赔偿或者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需要向被拆迁人出示相关的拆迁许可证,只有经过合法的拆迁手续,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拆迁,但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取得合法的拆迁批准手续,并且还对被拆迁人强制拆除,此时就需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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