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民法典中欺诈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怎么确定?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三、可撤销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主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四、请求法院撤销合同需要交纳诉讼费吗?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需要交纳诉讼费,诉讼费包括以下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在知道可撤销事由以后要及时行使撤销权,合同没有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然是有效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也要执行合同约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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