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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个月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三个月还能起诉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19 00:02:56
The Beginning

一、离婚三个月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三个月还能重新分割财产,离婚财产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是按照法院判决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般情况是在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话,那么应当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就是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当代的社会涉及到离婚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话,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孩子的培养权方面的问题,其次就是需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来进行合理的协商,一般情况之下如果说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就按照一致的意见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发现存在转移财产,还可以起诉解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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