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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不履行行政决定怎么办(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7 10:04:53
The Beginning

一、行政强制执行不履行行政决定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不执行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从收到了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算起超过六个月仍然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是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是指令其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申请人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超过六个月,当地人民法院都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立即执行申请人的申请,也可由本法院执行,或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案件无论经过多少层级的审理,强制执行都是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

二、法院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本地法院不执行强制执行的决定,可以去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五个步骤,首先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其次法院受理,法院审查后会决定是否受理。第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对于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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