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合伙合同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合伙合同纠纷的案子,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话,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合同纠纷案件找不到被告的,案件的审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拒不到庭,将会丧失陈述、辩解的机会,将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二、合伙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1、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
2、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
3、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
(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
(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部门对帐目进行审核。
合同纠纷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强制其到庭,签订合伙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该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伙合同成立的条件是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当事人自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