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股东的权益有哪些方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此外,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二、股东的提案权规定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中小股东诉讼权。
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而言是享有非常多的权利的,这在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股东是有权利查阅复制公司的章程,还有就是查阅公司股东会议的记录的情况的同时,中小股东也是享有相关的诉讼权利,并且可以参与投票表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