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金属不属于婚前财产?
1、聘金可能属于婚前财产、也有可能属于共同财产。聘金,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的彩礼,若在婚前赠与,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取得的合法财产,包括: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3、对于婚前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此若是如果男方父母是在婚后赠与聘金,且没有指明是赠与给女方,那么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二、聘金若属于彩礼,什么情形下需要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般彩礼在农村都是在订婚的时候已经支付给女方,那么还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登记,而两个人因为感情问题要分开,那么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已经登记但未生活在一起
如果两个人已经登记结婚,但是一直还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同居在一起,两个人在办理了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可以索要彩礼。
3、男方家庭贫困的
因为天价彩礼,很多男方会向别人借钱,或者抵押,而导致家庭比较贫困,而最后两个人分开,彩礼也是需要返还给男方。
大多数家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不会去区分聘金等的财产属于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通常会结合现行法,判断双方名下的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然后协商分割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