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证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房子是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则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离婚是不可以分房产证的,婚前的房产是归各人所有的不能进行分割;只有对于在婚姻续存期间所得到的房产双方才可以共同 平分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而是属于双方在一起还贷,那么在分割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房产离婚分割的具体条款?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的财产是不会参与到分割的情形当中,但对于在处理的时候还是要双方来进行协商才能处理好,不同的房产所认定的方式就会不一样,只有在离婚时协商好所有的事情,这样一般在离婚之后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