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1、构成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是指战时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盗窃、抢夺武装部队重要公文、证件、印章的;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大的;盗窃、抢夺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成为他人犯罪条件的;因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严重损害武装部队声眷的;引起警民纠纷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二、构成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的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是代表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活动和表明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和凭证。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严重扰乱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活动,危害国防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或抢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不管国家是否处于战时状态,任何公民都不得实施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的行为,这是由于此种行为可能会导致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被破坏,而一旦这些管理秩序被破坏,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在不良后果发生之后,抢夺行为人,可能就涉嫌犯了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等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