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对此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土地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同时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或者该法没有涉及的事项,可以参照该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
通过我所对拆迁案件的总结和分析,我们认为在土地拆迁中仍需注意以下两点: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标准全国每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
二、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如跟集体组织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对此我所拆迁律师建议: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一定要将合法、有效的手续保存好,确保在拆迁时对提出的主张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理可说、有证可诉,唯有此才能确保拆时少走弯路,很快的获得合理的补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