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误工费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
交通事故受害者,若是能够拿出以下证据,责任方一般就需要支付误工费: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误工费什么情况下事故责任方自己支付?
1、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情形下,需要由事故责任方自己支付误工费等的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3、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他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从而致使自己无法正常上班的受害者,若是可以拿出收入状况证明、误工期司法鉴定书等的相关材料,那么就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误工赔偿的请求。如果受害者还因事故发生而住院治疗,责任方还需要赔偿医疗费等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