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选择安置房补偿之后,我的安置房什么时候才会给我?”“律师您好,我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我该怎么办理房产证?”类似的问题,很多很多,那么究竟我们在选择安置房之后,什么时候给我们交付,如何办理房产证?接下来,就为大家一一解惑。
一、安置房的交付
安置房,由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对于安置房我们应该如何约定交付时间呢?
我们在决定安置补偿的时候,会与征收方签订相关安置的合同。在征收方没有将安置房交付于您的时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安置的合同中一定要说明具体的交付时间、结构类型、户型等情况,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我们是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有的人在拿到安置房后,对房屋的质量标准、装修情况可能不满意,为了减少这种麻烦,大家在签订安置的协议的时候,建议也将其说明清楚。
二、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
在拿到安置房,大家也都满意之后。接下来,另一个问题也就产生了。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有的人住着就不踏实,总觉得没有安全感。是不是安置房就没有房产证呢?房屋如果要有房产证,那么我该怎么办理呢?以下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步骤: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关于证件都需要原件,有的需要原件与复印件,大家一定好保存好相关证件,以免丢失。对于特殊情况,如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被拆迁人去世,大家需要先办理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来办理房产证。大家房产证办理好了之后,住起来也就踏实了。也可以进行安置房的买卖了。总之,在任何时候,关于征地拆迁方面,大家遇到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也可以留言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