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律师要做的准备是包括收集跟诉讼主张相关的一些证据的材料,因为这样的一种证据的话,需要提交给法院来进行一个审理,当然有一些证据自己也是收集不到的话,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向法院来进行申请调查的,还有就是委托律师来处理相关的事项。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2)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如果是原告律师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集与诉讼主张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2、如果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如果是被告律师可以做以下准备:
1、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围绕诉讼主张收集证据,证明原告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反驳。
3、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综上所述,律师在人民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对当事人进行合法合理的辩护,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具体情况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