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交通事故责任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双方均无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事故,意外事故的,双方均无责。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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