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意见》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合上述法条:应该是B地。到B地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离婚的理由似乎很难成立,证据也不好收集。第一次离婚可能离不掉,六个再行起诉一定可以的。
以上就是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的回答。
THE END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