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只有具备以下几个要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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