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相同之处
都是对某种权利的占有,都表示某种权利,而且还是无形的。都是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能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失和转移。都表示具有可分别利用性,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以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两者的侵害行为不一定都是直观、明显的,既有直接的,又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在独占性问题上,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他人是不得擅自行驶这些权利的,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在地域问题上,一个国家或是一个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区就不能发生效力了。在使用时间方面,都是有保护期限的。
二、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不同之处
1、取得的保护方式不同;
著作权大多数是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主要的要求是“首创性”。
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专利权是保护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比专利权比较广泛。
3、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长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和广播权等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会比较简单一点。
4、权利的排他性不同;
关于《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它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
5、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重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的五十年,专利权的保护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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