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百科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四要素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08 19:19:39
The Beginning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THE END

TAG: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