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
4、组织、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的行为,甚至有些还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
5、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各行为人的地位、作用都相当或者一致,应均认定为主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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