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厦门环东浪漫线(同安段)文明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环东浪漫线(同安段)(以下简称"浪漫线")的管理,维护浪漫线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浪漫线内对以下活动实行严格管理,需按规定报批同意后方可施行
(一)限制车辆任意进入浪漫线。除各类应急、执法等执行紧急任务情形外,其他车辆未经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禁止入场;
(二)浪漫线内的商业经营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定点经营。商业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合法诚信经营;
(三)加强对在浪漫线内举办活动的监管。在浪漫线内临时占用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举办活动需经浪漫线管理单位审核,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举办;
(四)高标准做好浪漫线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浪漫线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须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并提前向浪漫线管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二、在浪漫线范围内禁止以下违法和不文明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随地填埋、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不文明躺卧公共座椅、垃圾未分类投放;
(二)倒垃圾、污水、粪便和随意抛弃动物尸体;
(三) 故意损毁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和绿地、绿化带等;在建(构)筑物设施、自然景物及各类树木、绿篱上攀爬、钉拴、刻划、涂写、晾晒衣物或吊挂物品;
(四)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规开展烧烤活动;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
(五)在非指定区域垂钓、游泳、踢球、搭建帐篷、吊床、宿营或在指定区域超规格搭建帐篷;
(六)携带犬只户外活动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违规携带烈性犬只、大型犬只或其他具有攻击、破坏、危害性的动物进入浪漫线内,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
(七) 擅自在户外张贴、张挂、书写、绘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各类宣传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八) 擅自在浪漫线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九)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和不文明行为。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浪漫线管理人员进行劝导、制止;对不听劝导、扰乱管理秩序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权向浪漫线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592-703829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