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2023年迎春花市档位租赁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越秀区2023年迎春花市将于2023年1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路步行街地区举行,为顺利举办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越秀区2023年迎春花市档位租赁服务。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组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迎春花市指挥部。
(二)服务名称:越秀区2023年迎春花市档位租赁服务。
(三)最高限价:99万元,最终合同结算以区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四)项目内容:花市期间花市档位的设计、制作、搭建、水电接驳、维护、拆卸等工作。
二、服务具体需求
(一)完成花市档位设计、制作、搭建与拆卸。
1. 服务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1日迎春花市期间(每天营业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22点),中标人需负责此段时间的档位维护工作。2023年1月13日左右西湖路段开始封路,可开始安装搭建(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023年1月22日完成拆卸。
2. 档位设置地点。2023年越秀西湖花市设在西湖路(大马站至教育路)、北京路(文明路至泰康路)、城隍庙广场。其中,西湖路(大马站至教育路)路长约200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档位标准尺寸3*2米或4*1.5米,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北京路(文明路至泰康路)路长约200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档位标准尺寸3*2米或4*1.5米,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城隍庙广场设置8个档位。(需要现场平面图例可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3. 档位材质要求。花市档位要求设计整体美观、安全、防晒、防火、抗风、防雷防漏电,具有安装简便,拆卸快捷,运输方便的特点。
(1)结构:档位为铝合金结构,内部支架(包括三层级花架、桌子等材质为金属结构
(2)篷布:采用高强度合成纤维基层,PVC和表层自洁技术的篷布材料;防火性、防日晒、防紫外线性能良好;防火等级B1(中国),抗风能力80公里/小时(8级)。
(3)设计:每个档区首尾均设置花市广告宣传喷画,花市档位的整体设计及首尾档位广告喷画设计由投标人提出方案,报采购人确认后制作。
(4)消防设施:花市期间需配置足够灭火器(每6个摊位至少1个灭火器)用于保障消防安全。
(二)负责所有花市档位的水电接驳工作。
1. 从采购人提供的配电箱铺设电线至各档位的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等。配电箱至档位之间电线线路需架空铺设。各档位设置足够数量的LED节能灯,所有灯具、插座及相应配套附件应满足防水要求,灯具、插座全部采用明装。
2. 电柜、端子箱、配电箱、插座箱及篷架轻钢结构接地保护应按相关的电气安装规程施工,并应符合越秀区供电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及符合越秀花市使用标准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的设计图纸给采购人,设计图纸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审核,并按采购人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及深化,设计图纸满足采购人需求后,应由具有相应电力设计资质的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给采购人,图纸名称为“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西湖花市电力保障服务项目”,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 中标人必须负责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各项审批、材料检测等手续,包括供电部门用电报装手续、消防部门消防报批手续及质监部门的有关报建报批、材料检测等手续,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5. 中标人必须按服务时间具体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并能通过供电部门、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采购人的验收。
6.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保证由进场施工日起至拆卸清场结束止不出现质量、安全及维护保卫事故。在此期间如因中标人的管理、工程质量等问题造成的人员伤害以及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工作要求。
1. 验收。2023年1月17日下午进行验收(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设部门、消防部门、供电部门进行全面验收。
2. 现场维护需求。中标人需安排专门负责人驻场配合采购人协调相关工作;中标人需安排工作人员定时现场巡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消除;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标人需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故障出现的情况下能迅速高效处理解决;在接到报故障通知后,中标人须在1个小时内保质保量地解决故障情况;维修、更换等维保工作中所需的备件由中标人提供,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现场人员及应急响应安排。上午8:00 亮灯至晚上22:30 熄灯,安排足够数量的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棚架施工联系人、现场管理人员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应随带有效证件原件备查。接花市指挥部报修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检修地点处理险情或检修,非特殊情况,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相应检修工作。
4. 合同变更。采购人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或指示中标人完成本次征集需求以外的其他工作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调整项目价款。
三、参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氛围宣传制作项目经验;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评选办法
(一)由区花市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越秀区2023年迎春花市档位租赁服务项目方案,征集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
(二)应征单位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承诺函等资料。应征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应征资格。
2.提供花市档位设计方案(包括效果图、施工方案、成本预算报价)。应征单位根据征集公告项目要求进行设计,参与征集,设计方案须为原创作品。请应征单位于2023年1月8日17:00时前提交以上资料供区花市指挥部选定。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546636458@qq.com。
3.由区花市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应征单位资质、项目经验(具有花市相关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项目报价进行评审。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五、其他
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迎春花市指挥部
2023年1月4日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407室
电 话:83268392